
2023江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湖南工商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最近很多人在关注,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报名
第二条报考资格
凡符合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下称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第三条报考办法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我省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有关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高校校考(下称校考)。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的形式。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
省统考分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五种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三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根据其选择的音乐类统考类别确定。
省统考涵盖的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附件1),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拟参加校考的考生,若无法确定所报考校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应先咨询拟报考院校,并知晓属于哪类省统考。12月份中上旬,省教育考试院将全国院校拟在我省2023年招生的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校考专业进行汇总,并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对外公布,具体公布时间以教育部的工作安排为准。
若考生已填报省统考,报名系统会自动默认校考信息;若考生仅报考省统考未涵盖的校考专业,需考生个人自行勾选艺术类校考信息点。
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考生未填报省统考类别或勾选校考信息点的,逾期不再受理,不允许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第四条省统考报名
报考美术术科统考、书法术科统考和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2023年11月29日—12月3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音乐类(音乐学)专业术科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术科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术科统考的考生须于2023年12月10日09:00—2023年1月10日24:00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xhcom.edu.cn)或“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填报各科目的考试曲目,逾期填报无效,考生须对自己考试曲目的填报负责,填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于2023年1月5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填报考试曲目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
报考舞蹈术科统考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须在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五个舞种项目中选择一个应试舞种,考生须对自己应试舞种的填报负责,填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并于2023年1月5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xhcom.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非统考舞种的考生,须按艺术类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
省统考考试费与普通高考考试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
第五条校考报名
报考校考的考生登录有关院校网站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间见各有关院校网站通知。
所有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具备我省校考资格,高考报名时须采用艺术类考生号或者体育类考生号参加报名。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应明确告知我省考生必须具备我省校考报名资格及相关要求方可参加校考,不得接受不具备我省校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报名参加校考;还应明确告知考生本校校考专业在我省是否为省统考涵盖的专业,以及属于哪类省统考。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省招生办)不承认没有我省校考报名资格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第三章 考试
第六条文化课考试
艺术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
第七条术科考试
(一)省统考
省统考考试科目和要求以《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院函〔2023〕120号)公布的为准。省统考成绩在全省通用。
1.考试时间
美术:2023年12月4日;
书法:2023年12月4日;
广播电视编导:2023年12月4日;
音乐:2023年1月12—22日;
舞蹈:2023年1月23—27日。
2.考点设置
书法术科统考: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音乐术科统考: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舞蹈术科统考: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华南农业大学;
美术术科统考考点设置在各地市,具体地点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安排,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
3.成绩评定与合格证发放
成绩评定。各评卷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立仲裁组,对成绩评定异议进行仲裁。美术术科统考评卷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准确、公正、公平。为规范艺术类专业术科的考试管理,经高校推荐被省教育考试院选聘担任省统考工作的考官或评卷教师,若违反相关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不得担任校考考官或评卷教师。省招生办将视情况通报其所在高校。
合格证发放。评卷工作结束后,各评卷点要及时组织人员做好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成绩的合成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我省将于2023年2月1日前公布艺术类考生术科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专科合格线,并对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颁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该合格证仅作为报考2023年省统考涵盖的本科层次专业校考的依据。
(二)校考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高校艺术类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对于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涵盖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中国画和摄影除外)、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外的本科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摄影除外)统一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外的本科院校,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在院校所在省份招生只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的,在我省招生也必须统一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在院校所在省份实行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招生的,在我省招生原则上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因特殊情况需要组织校考的需报广东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院校所在省份没有实施省统考的,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在我省招生的本科院校,若摄影及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符合我省统考涵盖专业的认定说明,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所有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可自行组织校考的专科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组织校考。
对于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各普通高校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自行组织校考。
1.专业申报
根据教育部要求,凡2023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校(含面向全国招生),所有艺术类专业统一在教育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具体上报要求按照教育部2023年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考点设置
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须于2023年11月26日前填写在我省设点校考申请表(附件3),并报省招生办审核。
通过审核的院校方可在我省统一设置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和佛山市顺德区实验中学等7个考点实施,并于2023年1月10日前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4)
对于实行专业校考联考申请考点的,将优先审批、优先保障。在我省设点校考必须执行我省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接受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具体联系方式和要求见附件5和附件6)
2024年起,我省不再接受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点校考。
考试要求高校有关艺术类校考专业考试可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方式(即现场录制本人作品并提交,考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分),也可通过实时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考核。
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使用我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4.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一般应安排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请各招生院校自定(我省拟定于2023年3月5日—7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有关院校应避开在此时间段安排校考)。具体的校考考试时间见各有关高校网站通知。
5.成绩评定、上报与合格证发放
校考的评分(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2023年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考生成绩。
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颁发校考合格证。
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完毕后,对于面向全国招生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根据院校上报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供考生报考志愿的招生院校下载。各艺术类招生院校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本专业,其它院校和专业不适用。
第八条考务管理
承担术科考试的考点(包括省统考、校考,下同)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在本地本校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现场须进行身份识别和考试全过程电子监控摄像(或现场录像监控),鼓励探索使用人脸等生物特征识别系统,严防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发生。每个考场需安排2名以上(含2名)的教师监考,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视频监控室设若干视频监考员。监考教师要加强对考生违禁物品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有关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答卷或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以备复查。
院校招生部门和校考考点要高度重视校考的考务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要求,切实认真履职尽责,重点防范和打击考生冒名顶替、场内交换答卷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坚决制止校考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范、无序的问题。
各有关地级市招生办要加强对属地高校校考考点的指导和监管,派出督查组到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考点,全面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具体要求见附件7)
第九条违规违纪处理
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省统考、校考等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录取依据之一,均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严肃处理,并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普通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8)等相关规定取消其普通高考文化课和术科成绩,情节严重的,将予暂停普通高考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招生院校要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对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四章 招生
第十条招生类别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统考、校考、统考基础上的校考(简称“统+校”)和统考合格四种类别。
第十一条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精神,各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前公布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高校应将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校考专业和考核方式、方法等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不得擅自更改已向社会公布的考核、录取原则和方案。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表述清晰、无歧义。高校必须严格依据招生章程开展工作,不得用招生简章代替招生章程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二条计划编制
凡2023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向教育部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各高校可根据术科考试类别划分专业组,按院校专业组模式,分统考、校考、“统+校”和统考合格四种类别,分专业填报)。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全国计划)的院校,如有我省生源参加此类院校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院校应在2023年5月15日前与我办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以便考生填报志愿。未经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我省生源,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理。
各高校编制生源计划时,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
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的,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考试科类,学校不得组织校考),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不得低于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纳入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范畴。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
艺术类统考本专科院校(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均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校”、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各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其他艺术类院校“统+校”和校考专业各设置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
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院校的录取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办法另文通知。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批次及顺序
普通高校艺术类院校(专业)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校”、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录取工作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统+校”、校考和统考合格顺序投档录取。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考专业及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按统考、“统考+校考”、校考顺序投档录取。
报考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校”“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录取的普通类专业。本科录取批次和专科录取批次中,同批次的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能兼报。
第十五条划线规则
实行省统考的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术科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分子科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术科统考最低分数线。
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校考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招生计划情况,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统考合格专业的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类校考文化课分数线,术科分应达到省术科统考本科合格线。
第十六条投档分数排序
音乐类、书法类、美术类和舞蹈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
第十七条投档规则
(一)实行统考的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投档分数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给招生院校。
(二)实行“统+校”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三)实行统考合格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省术科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符合院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四)实行校考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第十八条录取办法
省招生办投出档案考生,由院校根据有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自主、择优录取。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十九条各级考试招生部门和普通高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工作要求,加强对艺术类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广大考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参加平等竞争,切实提高艺术类考试招生的信誉度和社会美誉度。
第二十条艺术类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艺术类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设立的校考考点,要积极配合相关招生院校做好艺术类校考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对未经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办批准,擅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我省一律不予承认,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处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止其下一年度在我省的招生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在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实施,如教育部和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教育部和省的新规定执行。
附件:1.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涵盖的专业认定说明
2.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院校在广东设置校考考点申请表
4.广东省校考考点联系方式
5.省外院校在广东设置校考考点管理规定
6.校考考点和招生院校管理职责
7.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附件1
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涵盖的专业认定说明
由于目前我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尚未涵盖到艺术类所有专业,现就我省术科统考认定办法说明如下:
一、音乐类涵盖专业的认定。校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器乐(仅指开考乐器)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涵盖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院校校考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涵盖到的专业,其录取以院校校考成绩为依据。
二、美术类涵盖专业的认定。校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涵盖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院校校考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涵盖到的专业,其录取以院校校考成绩为依据。
三、舞蹈类涵盖专业的认定。校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基本功、应试舞种、即兴表演、基础知识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涵盖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院校校考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或应试舞种为非统考舞种的,则可视为未涵盖到的专业,其录取以院校校考成绩为依据。
四、广播电视编导类涵盖专业的认定。校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专业基础、故事编创、影视作品分析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涵盖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院校校考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涵盖到的专业,其录取以院校校考成绩为依据。
五、书法类涵盖专业的认定。校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临摹和创作其中一项(含一项)以上的专业,按涵盖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院校校考成绩;如考试内容未含省统考的内容,则可视为未涵盖到的专业,其录取以院校校考成绩为依据。
六、以上艺术类术科统考类别,满足涵盖条件的专业,须按涵盖专业处理。不满足涵盖条件的专业,院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实际,认为需按涵盖专业处理的,由院校提前报省招办,经省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七、按教育部的规定,若高校对我省统考科类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和术科统考涵盖的专业持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我省招办沟通,经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八、报考艺术类专业术科省统考涵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术科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省统考涵盖的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考生未参加统考或统考成绩不合格且报考术科省统考涵盖到专业的校考,将不能参加录取,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专业考试
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包括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省内外普通高校面向江西省考生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省统考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及有关考点、评卷点(以下统称主考单位)具体实施。
校考由有关高校负责管理和实施。校考报名时间以各高校公告为准。具备参加校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校考高校有关规定自行报考。
(一)省统考
1.考试组织实施
江西省教育厅成立全省艺术统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省统考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省统考工作的统筹管理、各主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2.省统考专业设置
省统考分六个专业类别(以下简称6个专业类):1.美术与设计学类;2.音乐学类(声乐);3.音乐学类(器乐);4.舞蹈学类;5.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6.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类涵盖的专业见《报名办法》。报考江西省统考已涵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关专业类省统考。
三校生艺术类只招收美术与设计学类。
3.考试科目及分值
省统考考试科目、范围、分值和有关要求按《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赣考院命〔2023〕1号)执行。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满分450分,其余五个专业类满分均为200分。
4.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时间:2023年12月4日,考生在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2)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时间:2023年12月4—15日左右。其中12月4日为笔试科目,5—15日期间为面试科目。
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舞蹈学类专业统考考点:豫章师范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考点: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3)准考证领取方式及时间:各专业类准考证均实行网上打印。考生可凭身份证号、考生号及报名密码等信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自行打印。网上打印系统2023年11月29日左右开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校考
1.校考专业申报要求
(1)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面向江西省统考合格生源(指统考成绩达到对应专业校考资格线的考生,下同)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高校在赣招生录取时,应直接使用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本科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面向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高校在赣招生录取时,原则上应直接使用江西省对应专业省统考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专业,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面向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3)特殊专业。原则指江西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具体认定见《报名办法》,下同)。鼓励高校直接认可相近专业省统考成绩(如:摄影、书法学等专业可直接认可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专业,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高校可面向江西省艺术类考生组织校考,也可面向相应或相关专业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如:录音艺术专业校考时,可以面向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2.校考专业申报程序
校考高校须先通过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以下简称艺术招生交互系统)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校考专业、专业代码(该系统专业代码与后续“高考计划网上核对系统”专业代码应一致)、对应省统考子科类等信息,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向江西省考生发布校考公告、组织校考。高校同时应在本校官网公告校考专业与江西省统考子科类对照信息。
3.考生校考资格认定
除特殊专业外,报考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西省相应专业统考且成绩须达到校考资格线(见下文)。考生选报特殊专业,是否需要参加省统考,要详细阅读报考高校艺术类招生办法中校考专业与江西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设置情况及有关要求。
校考报名前,高校应公告校考专业所对应的省统考子科类,明确告知考生校考专业报名资格及要求,不得接受不具备校考资格的考生报名。相关高校应严格审核考生《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报考证》中专业信息与校考专业类别是否匹配,比对不一致的不得报考。对暂未领取校考报考证的考生,高校应要求考生书面承诺对本人是否具有相关专业的校考资格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不具校考资格或校考专业资格与校考专业类别匹配不一致的考生校考成绩不予认可,校考成绩合格也不具备录取资格,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4.校考考试组织
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江西省不接受外省高校在江西省设置校考考点,本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各校考高校应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完善校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5.校考合格证发放
高校要按要求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校考合格证按专业发放,做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校,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经批准可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确定校考合格人数。未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高校不得认可其他高校校考成绩。
6.校考成绩报送
高校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艺术招生交互系统匹配、核对校考考生的报名信息、省统考成绩。核对准确无误后,通过该系统报送校考成绩。高校应在学校官网发布校考成绩信息,以供考生查询。校考成绩应按美式排名法排名(如:有8名校考考生,第2名同分2人,第5名同分3人,排名情况为1.2.2.4.5.5.5.8)。对没有按时按规定报送考生校考信息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投档、录取的,由高校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并解释处理。校考成绩由各高校自行发布。
文化考试与成绩
所有艺术类考生,除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且以县(市、区)为单位单独编排考场(单报高职考生除外)。
考生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使用高考本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的总成绩,满分750分);参加艺术类高职(专科,以下简称专科)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使用高考专科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总成绩,满分650分]。
“三校生”文理兼报艺术类考生,参加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4科总成绩(满分600分)。
四、文化与专业分数线
(一)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文化线”)分专业类别、分层次划定。
1.本科文化线
以下专业文化线按2023年江西省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及按照艺术学理论类招生的其他专业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等本学科类所设专业,不含表演)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
以下专业文化线按2023年江西省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三校生艺术类按2023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专业(含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中“省统考子科类”项设定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的其他专业类的专业)及表演专业。
特殊专业文化线,按具体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和教育部2023年、2023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中所对应的专业类执行的文化线执行。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的文化线下降20分进行投档。其他所有专业的自划线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的文化线。
2.专科文化线
按2023年江西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三校生艺术类按2023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专科录取控制)的70%划定。
(二)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划定
1.本科专业合格线
按照在赣招生各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即文化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的考生,下同)中确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考生人数,划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单志愿、本科平行志愿和本科单志愿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有关专业,均执行江西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
2.专科专业合格线与校考资格线
美术与设计学类为270分,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为100分,舞蹈学类为90分。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科高校,执行江西省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录取。
校考资格线与专科专业合格线一致。
一、报考条件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四个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符合202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5、考生需取得生源所在地省份美术类或音乐类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
6、音乐表演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信息为准。器乐方向古筝、二胡、大提琴、小提琴、中西吹管乐优先。
二、招生计划
注:最终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录取
1、考生取得相应省份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学校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执行生源所在省份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 = 专业统考成绩×70% +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
一、报考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3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符合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3〕31号)执行。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三种形式:一是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统考);二是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际联考);三是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中,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的,也可参加校际联考和校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的,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一)统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统考。美术类统考大纲参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大纲》执行,音乐类、舞蹈类统考大纲分别按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执行。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不能跨类报考及录取。
1.美术类专业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300分)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民族传统技艺、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
其中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本科专业,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和影视动画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美术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美术类招生的,须向我省来函说明,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查询缴费办法并缴纳美术类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美术类专业统考。
②下载《准考证》
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9日,素描8:00-11:00,速写11:15-11:45,色彩14:00-16:30。
考试地点: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考试。
④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2.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声乐统考和器乐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参加相应的专项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流行音乐、音乐治疗等专业。
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业。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音乐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音乐类招生的,须向我省来函说明,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3年12月5日至12月9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hbyytk.heuet.edu.cn)或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信息网(网址:http://cw.heuet.edu.cn),核对显示的“考生号、姓名”无误后,按“二选一”要求填报专项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考时由计算机随机选取其中一首用于测试)并在网上缴纳音乐类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音乐类专业统考。
②下载《准考证》
2023年12月17日至12月22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hbyytk.heuet.edu.cn)下载本人《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乐理、练耳测试时间、地点
声乐考生测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13:30-14:00测试乐理,14:00-14:20测试练耳。
器乐考生测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16:00-16:30测试乐理,16:30-16:50测试练耳。
测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专项、视唱测试时间、地点
器乐考生自2023年12月23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声乐考生自2023年1月3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音乐楼(校医院对面)。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二首测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时计算机随机选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专项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④河北经贸大学咨询电话:0311-87655611。
3.舞蹈类专业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65分,舞蹈技巧测试30分,个人作品表演55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教育等专业。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凭考生号和姓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悦生活云平台”缴费。手机微信关注“中国建设银行”公众号,点击“悦生活”,选择“生活缴费”,点击“立即缴费”,所在城市定位“保定市”,依次选择学校教育->考试报名费->保定学院考试考务费,输入“姓名、考生号”点击“查询”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请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勾选待缴费订单前面小方框,点击“缴费”缴纳舞蹈类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舞蹈类专业统考。
②下载《准考证》
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保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bdu.edu.cn)下载本人《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须认真阅读考试须知和注意事项,须填报舞蹈专项测试中“个人作品表演”的作品名称等信息。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8日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保定学院音乐楼(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④保定学院咨询电话:0312-5972065。
(二)校际联考
1.经省内院校协商决定, 2023年继续组织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表演类等四类专业的校际联考工作。承办院校具体负责该类考试的命题、组考、成绩发布及复核等工作。2023年各类校际联考承办院校分别为:河北大学承办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测试(咨询电话:0312-5079698);河北地质大学承办播音与主持艺术测试(咨询电话:0311-87207400);河北科技大学承办服装表演类测试(咨询电话:0311-81668135)。各类别校际联考考试安排、成绩发布等事项详见各承办院校发布的校际联考报考公告。
2.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际联考各类别涉及专业如下:
(1)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影视编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专业;
(2)书法学:书法学等专业;
(3)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等专业;
(4)服装表演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表演、模特与礼仪等专业。
(三)校考
1.我省省统考已涉及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2.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统考。
3.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校考点的高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报考的高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河北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4.高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等由高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询。
5.考生报考我省艺术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如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于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应先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省统考。
(四)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统考类别涉及到的,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统考成绩(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凡四类校际联考涉及的专业,省内院校必须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欢迎省外高校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省外高校和教育部有特殊规定的省内高校直接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无需考生校际联考成绩合格。
3.高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统考涉及到的,须在相应类别统考合格(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使用高校校考成绩;对于我省统考涉及不到的,直接使用高校校考成绩。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高校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高校负责通知考生。
4.2023年1月20日前公布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届时美术类专业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音乐类专业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hbyytk.heuet.edu.cn)、舞蹈类专业考生登录保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xx.bdu.edu.cn)查询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单科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为各单科成绩之和。
5.省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成绩有异议,须在承办院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事项为:考生试卷或考试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是否漏评、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务。
6.2023年我省仍不发放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和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如需要《报考证》,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信息查询”模块,自行查询打印《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代替《报考证》的功能,报名点不再盖章。
三、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原始成绩计入,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物理、地理、历史、化学、生物6门,考生根据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物理、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须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四、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档案。对在考试中组织、等以及帮助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二)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五、其他
(一)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志愿设置、投档录取办法等另行制定。
(二)考生在测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遵守各考点院校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三)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四)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一)校考省份及专业
省份 | 校考专业名称 | 省统考对应子科类 |
河南 | 表演 | 表演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美术类 | |
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 | 表演类 | |
江苏 | 表演 | 无省级统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无省级统考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无省级统考 | |
安徽 | 表演 | 模块五(表演、导演等)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模块七(美术学、设计学等) | |
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 | 模块五(表演、导演等) | |
山东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美术类 | |
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 | 服装表演类 | |
黑龙江 | 表演 | 无省级统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 | 无省级统考 | |
广东 | 表演 | 无省级统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
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 | 无省级统考 | |
湖南 | 表演 | 表演类(戏剧表演)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
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 | 表演类(服装表演) | |
江西 | 表演 | 无省级统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表演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300分)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考试形式及内容 | 分值 |
台 词 | 120分钟 | 网络考试,自选诗歌、散文、寓言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 | 90分 |
演 唱 | 网络考试,演唱自选曲目一首,风格不限,可自备伴奏。 | 60分 | |
形 体 | 网络考试,自选舞蹈、形体片段或戏曲身段、武术等。 | 60分 | |
表 演 | 网络考试,根据命题编演单人即兴小品。 | 90分 | |
总 分 | 300分 |
2.表演(服饰表演与推广)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300分)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考试形式及内容 | 分值 |
形体测量 | 120分钟 | 网络考试,在系统中如实填写身高、体重、三围等基本项目测量数据。 | 100分 |
形体观察 | 网络考试,根据提示赤脚着泳装进行正面、侧面、背面的形体展示,并按要求测量身高、体重数据。 | 60分 | |
服装表演 | 网络考试,根据指定音乐着时装进行服装走秀表演。 | 90分 | |
才艺表演 | 网络考试,根据自选音乐着相关服装进行才艺表演。 | 50分 | |
总 分 | 300分 |
注:考生需如实填写形体测量数据,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如形体测量各项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值超过2cm、体重超过3kg,则视为作弊,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300分)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考试形式及内容 | 分值 |
自我介绍 | 120分钟 | 网络考试,考生进行30秒以内的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不得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其他暗示身份的内容) | 20分 |
指定稿件 | 网络考试,随机抽取一篇文艺作品或新闻稿件进行现场播读。 | 100分 | |
话题评述 | 网络考试,随机抽取一个话题进行评述。(话题内容包含名言警句、社会道德、热点新闻等) | 100分 | |
才艺展示 | 网络考试,展示自身才艺或特长。(不可展示朗诵、模拟主持、台词配音等语言类才艺) | 80分 | |
总 分 | 300分 |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300分)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考试形式及内容 | 分值 |
素描 | 8:30-11:30 | 网络笔试,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 100分 |
情境速写 | 11:50-12:20 | 网络笔试,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模拟写生、图文创作(根据提供的文字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 100分 |
色彩 | 14:00-17:00 | 网络笔试,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模拟写生(根据提供的图片资料表现规定内容)。 | 100分 |
总 分 | 300分 |
入学考试
第八条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及考生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一考试,并且取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颁发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省统考子科类为播音编导类,环境设计专业的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类。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条学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1.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相关专业文化课成绩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专业水平复核
第十三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政策及文件要求,学校对当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新生,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水平复核。
第七章收费、奖贷学金
第十四条收费:按招生当年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详见学校当年收费公示。
第十五条奖贷学金:奖贷学金制度详见学校当年奖贷学金公示。
常州大学音乐学专业招生专业与计划
常州大学2023年计划面向江苏、四川、山东、安徽、河北、贵州、湖南等省份招收60名艺术类(音乐)专业本科生,具体专业为:音乐学,分声乐和器乐招生,其中声乐只招收美声、民族唱法,器乐只招收钢琴、大提琴、中国民族乐器(包括民族打击乐)。
贵州、湖南为校考(仅面向省统考合格生源招生),其他省份均为统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常州大学网站查询,或向常州大学学工处索取招生简章。
常州大学音乐学专业报考条件
1.考生具有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
2.考生应符合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专业报考相应要求;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常州大学音乐学专业对外语教学语种要求
常州大学本科教学中,所有专业都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音乐学专业校考报名办法及时间
1.各省考生按规定时间报名,不接受跨省报名考试;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人所在生源省份考点的专业考试安排报名;
3.报名费120元;
4.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留意具体信息。
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
考试方式:线上考试考试科目要求及分值:
1.科目一:视唱( 30%) :考生随机抽取一份考题视唱。视唱考试要求:两个升降调号之内的大调、小调或民族调式,2/4拍、3/4拍,8~12小节,两条均为五线谱。参考书目:《单声部视唱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2.科目二:主试( 70%) :考生在声乐、器乐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
(1 )声乐方向:作品必须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必须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可以移调;不得演唱流行歌曲;须背谱演唱;须使用钢琴现场伴奏,或以钢琴伴奏的录音作为伴奏。
(2)器乐方向:器乐只招收钢琴、大提琴、中国民族乐器(包括民族打击乐)。器乐演奏均采用无伴奏形式,考生根据演奏类型选择以上规定的乐器参加考试。
( 3)考试时间:视唱不超过1分钟,主试不超过5分钟。
3.总分100分,科目一30分,科目二 70分。
2023江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湖南工商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以下是今天小编分享的具体内容,还有没理解的地方可以给小编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