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划定方法,综合分的计算方法,艺术类高考分数线的划定方法各个学校都不相同。一些学校使用文化专业的综合评分来录取学生。文化分数和专业分数的比例为50%。一些学校拥有40%的文化和60%的专业份额。有些学校首先按照文化通过录取线,然后通过专业成绩水平承认。
其中,模块一、模块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模块三、模块四、模块五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模块六、模块七、模块八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艺术类统考批次,按各模块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执行;艺术类校考批次,按校考专业对应我省公布的省统考模块文化课录取控制线执行。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招生院校可对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设计学类等有关本科专业提出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线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本科院校(专业)的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由各招生院校自主划定,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依照我省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试点高校制订本校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
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级招委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稳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有关高校可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进一步提高本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