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的。
反正我刚刚进入大学我就后悔了,就想着当时为什么没有选择去复读,到了大学才知道,学校真的是有差别的,氛围也是有差别的。
其实我觉得专业到是不重要,你可以在你们学校辅修第二专业,你也可以自考第二学位,只是要累一点,但是你会觉得你比别人充实一点,也会在不断之间慢慢地增加成就感。
如果已经读了一年,复读又一年,就是两年,如果你年纪小还好,大的话,等你毕业就24,25岁,到时候你就该考虑成家等等的问题。
所以哈你应该慎重考虑考虑。每个学校都有努力的人,而且自己要有自制力,你也可以给自己做一些小目标,给自己做一些规划,多结交一些朋友,我相信里面肯定有积极向上的人 。
需要搞清楚不让你复学的理由。
一般来说,现行休学制度规定,休学以一年为限,因病休学最长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请参考以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颁)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一)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二)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三)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十五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休学学生,原来享受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的按最低等级发放;特殊专业的伙食补助停发。
实行贷学金的院校,休学学生不享受贷学金;(二)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
病休期间享受公费医疗一年,连续病休者,第二年停止公费医疗,医疗费用自理。
享受公费医疗期间,应在当地公立医院就诊,凭医院正式单据向学校报销;(三)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四)休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
第二十六条 学生因特殊困难等原因须中途停学,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1年。
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
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第二十七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学校复 查合格,方可复学;(二)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复学;(三)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应取消复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厦门大学所处的特区和深圳差很多,地方小,始终都是感觉发展不足,而厦大经济专业虽好但也不是老大,有很多强对手,但北外的外语优势就很明显,没人能比,无论在哪里就业都一点问题没有,所以劝你继续读北外,以后会前途无量。
北外毕业去南方一样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