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搞清楚不让你复学的理由。
一般来说,现行休学制度规定,休学以一年为限,因病休学最长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请参考以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颁)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一)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二)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三)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十五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休学学生,原来享受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的按最低等级发放;特殊专业的伙食补助停发。
实行贷学金的院校,休学学生不享受贷学金;(二)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
病休期间享受公费医疗一年,连续病休者,第二年停止公费医疗,医疗费用自理。
享受公费医疗期间,应在当地公立医院就诊,凭医院正式单据向学校报销;(三)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四)休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
第二十六条 学生因特殊困难等原因须中途停学,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1年。
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
保留学籍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第二十七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学校复 查合格,方可复学;(二)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复学;(三)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应取消复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不必哈,有很多人办好手续,拿回你的档案等资料,你可以选择回你生源地所在的省份的任意一家中学或者复读学校就读的,当然很多人做的选择主要分两种:一种~~~选择本省比较有口碑的学校因其教学质量等导致升学率比较高,第二年取得较好高考结果的机会大;另一种~~~选择原本就读的学校因其学校的各个环境都是自己比较熟悉的,不必去重新适应新环境,还有熟悉的老师和同学。
在大学报道时候需要的密封条是复读学校给,因为自己高考报名的时候,学籍是在现有复读的学校中。
如果在报名或者复读的时候,自己的学籍没有改变是原学校的,就需要找原来的学校索要密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