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华艺术生文化课辅导收费标准艺术生文化课辅导收费标准,摄影专业补习中心政策,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下文是吉林艺术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情,供参考查阅!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008年我院各专业学费、住宿费为:。
1、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水彩、装帧插图、电脑绘画、多媒体综合艺术、中国画与水墨动画设计、中国书画装饰设计、中国民艺设计应用)、雕塑、雕塑(雕塑三维动画造型)、艺术设计(时尚造型与形象展示、舞台美术设计、摄影与数字传播)、美术学(书法)、音乐表演(演唱、演奏、流行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台影视表演、国标舞、现代舞)、舞蹈学(表演与教育)、舞蹈编导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
2、广告学(广告策划、广告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会展策划与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装帧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商业插图设计、服装与形象设计)、动画、动画(网络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
3、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史论、文化艺术管理)、音乐学(音乐教育、文化艺术管理)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
4、住宿费标准约为:800―1200元/年.人。
(注:收费标准以广西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
(一)学生可获8000元/人•年、5000元/人•年、4300元/人• 年、3300元/人•年、2300元/人•年等档次国家奖助学金外,还开通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学院设立了“院长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投资方“港鑫奖学金”,企业家叶东、李闯个人奖学金,重庆宗申、重庆隆金宝、重庆双菱等企业联合设立了“重艺筑梦、捐资助学”校企合作奖学金。
(二)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评发政策按教育部和学院文件规定执行)。
(三)对当年录取的各大类(文、理、艺术)高考成绩排前两名的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学院收费标准均在8000—12000元/学年之间(具体分专业学费标准见各省市招考信息报)。
住宿费标准为 1000元/年(六人间)、1200元/年(四人间)。
退费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我院收取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1.学院住宿费:带卫生间450元/年、不带卫生间4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