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成都艺术生录取最低分数2023年艺术生录取最低分数,艺术生文化课补习班收分标准,要看报考的学校录取原则。因为学校不同其算法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有的学校是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来录取学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的占比都是50%。而有的学校是文化分占比40%,而专业分的占比是60%。
2023年艺术类省级统考各类别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要求按照《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执行。各类别总分均为300分,本科专业合格线为195分,专科专业合格线为180分。
未取得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有关高校经批准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的考生,须取得2023年福建省相应类别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除经省教育厅审定的省内院校艺术类个别本科专业外,其他省内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福建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得针对福建省考生组织校考。
未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组织校考的省外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所有省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福建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得针对福建省考生组织校考。
凡未经批准擅自针对福建省考生组织校考的,福建省将不予承认,院校不得按校考成绩招生,由此产生的所有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处理。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福建省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考院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控制校考的院校和专业范围。
中央美术学院
一、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1. 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12名,并列11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209分。
2.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8名。
3.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6名。
4. 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0名。
5. 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35名,并列33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8.810分。
6.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名。
二、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7. 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3名,并列193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308分。
三、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8. 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3.747 分。
9. 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134 分。(山东省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9.586分;北京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2.548 分)。
10. 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8.137 分。
11. 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4.108分。
四、港澳台联招考生:
合格考生根据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按平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线另行通知。
天津美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创意策划)报考考生须符合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符合所在省对应我校艺术类本科录取批次的志愿填报以及投档录取要求,对于所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与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比值达到95%后,按照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7.96。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报考考生须符合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符合所在省对应我校艺术类本科录取批次的志愿填报以及投档录取要求,对于所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与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比值达到95%后,按照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8.59。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电影导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1名。
4.表演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01名。
5.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报考考生须符合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符合所在省对应我校艺术类本科录取批次的志愿填报以及投档录取要求,对于所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与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比值达到75%后,按照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13.75。
6.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9.40。
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4名。
8.艺术与科技专业报考考生须符合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符合所在省对应我校艺术类本科录取批次的志愿填报以及投档录取要求,对于所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与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比值达到100%后,按照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7.32。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74名。
10.新媒体艺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6名。
11.环境设计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7名。
12.电影学专业(制片与市场)报考考生须符合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符合所在省对应我校艺术类本科录取批次的志愿填报以及投档录取要求,对于所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与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比值达到90%后,按照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7.69。
13.电影学专业(电影评论)报考考生须符合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符合所在省对应我校艺术类本科录取批次的志愿填报以及投档录取要求,对于所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与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比值达到90%后,按照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6.20。
14.摄影专业报考考生须符合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符合所在省对应我校艺术类本科录取批次的志愿填报以及投档录取要求,对于所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4.75。
15.动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99名。
16.漫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8名。
17.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动漫策划)报考考生须符合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符合所在省对应我校艺术类本科录取批次的志愿填报以及投档录取要求,对于所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与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比值达到95%后,按照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7.10。
18.影视技术专业报考考生须符合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符合所在省对应我校艺术类本科录取批次的志愿填报以及投档录取要求,对于所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与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比值达到100%后,按照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9.55。
19.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考生须符合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符合所在省对应我校艺术类本科录取批次的志愿填报以及投档录取要求,对于所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比值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11.71。
20.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8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9名。
注:以上为部分院校的2023年高考录取分数线,考生可查看各院校官网了解最新的录取情况。录取规则:
1.录取由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艺术类各专业基本录取原则:要求思想品德优秀,体检合格。
2.学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3.美术类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考生参加自治区美术类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时分别按美术类统考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40%相加后生成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4.其它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考生参加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按内蒙古艺术学院校考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40%相加后生成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类、其它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英语、文综、数学依次比较择优录取。